租車公司尋找“消失”的伊蘭特
隨著市場經濟的飛速發(fā)展,汽車租賃這一行業(yè)以其方便、快捷和經濟的特點受到百姓的歡迎,在需要用車的時候,辦理相關的手續(xù)、交納一定的費用租輛車大大方便了人們的生活。在汽車租賃行業(yè)快速發(fā)展的同時,卻有別有用心的人打起了汽車租賃的歪主意。近日,萬年縣公安局就抓獲了一名涉嫌合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李某。為套取現金,家住余干縣的李某制作假身份證、駕駛證到萬年縣某汽車租賃公司租車,隨后將“租”來的車轉手賣掉獲利2萬元。
租出去的汽車“打了水漂”
2012年1月2日,剛好是元旦小長假,萬年縣城里熙熙攘攘,好一番熱鬧的景象。當日下午,在萬年縣上海映象小區(qū)內經營汽車租賃的范某像往常一樣等待生意的到來。
下午3時許,公司來了一位男子,說要租車。見有生意來,范某熱情迎接。該男子自稱姓葉,萬年人。為謹慎起見,范某認真查閱了該男子的身份證和駕駛證,見沒有異樣,于是便與其簽訂了租車合同,將一輛北京現代伊蘭特汽車租與該男子。
時間一天天過去,轉眼間便到了合同期滿的1月18日。然而,任憑范某左等右等,那位叫葉某的男子和出租的汽車始終沒有出現。范某等不及了,急忙按照葉某留下的電話致電葉某。然而,電話那頭一直“忙音”。
莫非碰到了租車詐騙?難道租出去的汽車會“打了水漂”?范某再也坐不住了,立即來到萬年縣公安局報案。
抽絲剝繭騙子落網
接到報案后,萬年縣公安局立即立案偵查。經過縝密偵查,民警發(fā)現,那名叫葉某的男子使用的身份證、駕駛證均系假證。民警大膽推斷,這是一起有預謀的合同詐騙案。
時值打擊經濟犯罪“破案會戰(zhàn)”如火如荼進行之中,萬年縣公安局把打擊合同詐騙犯罪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。然而,破案又談何容易。只憑幾張假證,想要破案可謂是難上加難。民警不畏艱難,迎難而上,抽絲剝繭,案件逐漸清晰,犯罪嫌疑人也逐漸浮出了水面。
7月初,民警通過不懈努力,成功將該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獲歸案。在強有力的證據面前,犯罪嫌疑人李某對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使用假證件抵押簽訂合同,并將該車抵押給第三方,涉嫌合同詐騙罪的事實供認不諱。
以租車為名行騙車之實
原來,犯罪嫌疑人李某,系余干縣人。今年初,由于手頭緊張,為套取現金,李某特意到南昌、景德鎮(zhèn)等地制作了假身份證、假駕駛證等證件。1月2日,李某攜帶假身份證、假駕駛證來到范某的汽車租賃公司,并以葉某的身份與范某簽訂了一份租車合同,成功騙得一輛北京現代轎車。
為了快速將汽車轉為現金,隨后,李某利用汽車租賃公司老板范某的身份資料和該車的相關資料,又如法炮制了一份登記姓名為范某、照片為李某本人的假身份證和假機動車登記證書,并于1月13日利用假證件,以范某的名義將該車抵押給第三人李某某,并簽訂協議,非法獲利2萬元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移送起訴。
警方提醒:增強防范意識
警方提醒,租車行在出租車輛時,不能單憑租車人的身份證、戶口本等證件出租車輛。在簽訂租車合同時,可以要求租車人提供保證人、保證金、財產抵押等擔保方式,最大限度地避免風險。同時,加強對租賃車輛的跟蹤管理,與租車人保持充分聯系,及時掌握車輛去向,并在車上加裝GPS定位系統(tǒng),隨時了解車輛的行蹤。一旦車輛被騙,可根據有關信息尋找,從而減少損失。此外,警方還提醒廣大群眾,購車時應去正規(guī)場所選購或交易,認真檢驗有關證件,不給騙子留有可乘之機,切勿貪圖便宜而輕易上當。一旦發(fā)現上當受騙要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,以便盡快挽回損失。